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辦法
福琳基金會工商清寒獎學金申請表
說 明: 一、財團法人福琳工商發展基金會為經濟部監督管理之財團法人,為推展協助工商發展之宗旨,獎助工商發展之人才,依據財團法人福琳工商發展基金會「工商學生清寒獎學金辦法」辦理獎助。 二、本辦法就符合資格之一○九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學學生,且經學系師長推薦申請者,擇優錄取核發獎學金。 三、申請收件截止日為民國110年03月15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