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特殊學習成就獎
- 對象:應屆畢業班學生
- 條件:
- 於本獎受理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為80分以上
- 操行成績均為 85 分以上
- 基本勞作成績均在 80 分以上(免修基本勞作成績者除外)。
- 具下列優良事蹟:
- 克服學習能力或環境的限制,積極學習,有優良表現者。
- 推展愛國、愛校、社會服務等公益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曾受褒獎者。
- 參加校內外社團活動比賽,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 符合以上申請條件之學生,請檢同推薦表、各學期成績單、自傳(約1000字)、優良事蹟證明或獎狀繳交至系辦張雁捷助教。
- 截止日期:106.03.14(二)下午5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