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大學部應屆畢業之畢業生
☆於本獎學金受理申請前各學期學業成績均為該班前百分之十(交換生於期間內至多兩學成績得不列計)
☆操行成績均為八十五分(含)以上
☆基本勞作成績除免修者外均在八十分以上
☆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
★前項學生之遴選並應審酌有無下列優良事蹟:
☆推展愛國、校社會服務等公益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曾受褒獎者。
☆參加全國性社團活動或比賽,獲得前三名者。
☆研究論文或報告曾於各專業期刊登者。
★符合以上條件者,請於108.03.06(三)下午4點30分以前將「申請表」與「佐證資料(歷年成績單、表現優異證明等)」一併繳交至國貿系辦張雁捷助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