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8月26日系務會議通過
民國106年5月2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設置宗旨:
本系為實施「教育國際化」,並鼓勵本系學生追求「就業國際化」,特設置本獎學金。
第二條 獎學金來源:
本獎學金係由本系系友賴俊彥先生捐贈30萬元成立,存入專屬帳戶;若額度用盡,則本辦法自動失效。
第三條 獎學金額度與發放:
參與本系舉辦之海外實習的學生,以補助半額機票費用(上限為台幣20,000元),或補助生活費台幣10,000元為原則。每年以總補助額6萬元為上限。
第四條 申請程序:
由申請者繳交申請表與相關文件至本系獎學金業務承辦人,並依本校獎學金發放程序辦理。
第五條 獎學金核定:
由本系系主任召集成立獎學金審核小組,選出獲獎人選,並知會捐款人。
第六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