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課須知
- 必修課程如與選修課程或重修課程衝堂者,須以必修課程時間為主,不得要求更換班級。
- 已選讀學年制之課程,在第二學期與必修課衝堂者,可於本系內換班選課;惟至外系修課時,須經系主任同意始得選課。
- 本系學生不可修習「進修部」所開課程。
- 本系必修課程必須在本系修課(含雙修生與轉學生補修),不得在外系修習相同名稱之課程,重修課程才可修讀暑修課程或外系所開相同名稱課程。
- 跨修高年級必修課程:上學期學業成績為班上排名前百分之二十,即可申請跨修高年級必修課程,但以跨修一年為限。
- 大學部學生雖可跨修高年級課程,但仍須符合學校規定,才可提早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 (請參考東海大學學則第五十二條學士班提早畢業辦法)
- 學年制課程如上學期成績未達續修標準(上學期未達50分,微積分未達60分)或未修上學期者,不得直接修習下學期課程;已預選者應自行退選,以免當學期學分數不足。
修業學分規定
溫馨提醒,詳讀修業規定,保障畢業順心,國貿系辦關心您。
學分規定
必修。不分學年度 共 93 學分
入學學年度 | 110 – 113 |
基礎課程 | 16 |
通識必修科目 | 12 |
本系必修科目 | 65 |
選修。 不分學年度 共 35 學分
入學學年度 | 110 – 113 |
選修科目 | 35 |
畢業學分數。不分學年度 共 128 學分(必修+選修)
註1. 以上表格所列皆為最低要求,歡迎同學多修課程。
註2. 軍訓、勞作、大一體育、大二體育(0學分必修科目)皆須修課通過。
註3. 選修課程學分數應大於或等於35學分數。(110-111其中至少6科為本系所開設之選修課程、112-113其中至少5科為本系所開設之選修課程,外系選修科目可包含其他系所或院所開設之必修課與選修課,但不得與本系已修習課程類同,其認定標準由系主任裁決。)
注意!
- 大一至大三修習學分最低12學分,最高25學分。
- 大四修習學分最低9學分,最高25學分。
- 低修須至系辦說明狀況 ,並填寫低修申請表。
- 超修須經系主任同意及教務處核准。
前往下載低修申請書(選課未達規定學分_9學分_確認書)
修課檢核表
CHECKLIST
學分數是否達標
總學分數達128
-必修基礎課程學分數應大於等於 16 學分數。
-必修通識課程學分數應大於等於 12 學分數。
-必修本系課程學分數應大於等於 65 學分數。(其中2門組必修科目應配合同組選修課程擇一修習)
-選修課程學分數應大於或等於 35 學分數。(其中至少選修「國際貿易與金融組」5科組選修課程或選修「國際經營與行銷組」5科組選修課程;且組選修科目限為本系所開設之課程)
CHECKLIST
學分數是否達標
總學分數達128
-必修基礎課程學分數應大於等於 16 學分數。
-必修通識課程學分數應大於等於 12 學分數。
-必修本系課程學分數應大於等於 65 學分數。(其中2門組必修科目應配合同組選修課程擇一修習)
-選修課程學分數應大於或等於 35 學分數。(其中至少選修「國際貿易與金融組」5科組選修課程或選修「國際經營與行銷組」5科組選修課程;且組選修科目限為本系所開設之課程)
CHECKLIST
學分數是否達標
總學分數達128
-必修基礎課程學分數應大於等於 16 學分數。
-必修通識課程學分數應大於等於 12 學分數。
-必修本系課程學分數應大於等於 65 學分數。(其中2門組必修科目應配合同組選修課程擇一修習)
-選修課程學分數應大於或等於 35 學分數。(其中至少選修「國際貿易與金融組」6科組選修課程或選修「國際經營與行銷組」6科組選修課程;且組選修科目限為本系所開設之課程)
CHECKLIST
學分數是否達標
總學分數達128
-必修基礎課程學分數應大於等於 16 學分數。
-必修通識課程學分數應大於等於 12 學分數。
-必修本系課程學分數應大於等於 65 學分數。
-選修課程學分數應大於或等於 35 學分數。(其中至少18學分為本系所開設之選修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