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門檻
英文能力畢業門檻
本系學生畢業前須通過英文能力畢業門檻;若未達標準,則須加修兩門共4學分(含)以上以英文授課之課程或其他英文相關補救課程,其學分不包含在128畢業學分內。
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辦法
CHECKLIST
英文能力是否達標
通過下列任一項英檢指標
-本校英文能力畢業門檻校內考試筆試原始成績54分 (含)以上且為前30% (含)者。
-全民英檢測驗(GEPT)中級複試通過。
-網路托福測驗(IBT) 59分(含)以上。
-多益測驗(TOEIC) 650分(含)以上。
-國際英語測驗(IELTS)5.5級(含)以上。
-其他英檢考試指標認定請至系辦洽詢。
申請英文能力畢業門檻注意事項
1、 同學必須先行參加英文能力檢定測驗未通過,再至系統上傳曾參加之測驗成績單後,始得選修校內補救課程。
2、 若未參加英文能力檢定測驗前,如已修習本校替代方案課程者,根據「東海大學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辦法」之規定,不得認列為英文畢業門檻補救課程,亦不視為通過英文畢業門檻。
3、 未通過本系規定之英文檢定測驗者,可選擇修習本校開授之:
(1)選修英文(大一及大二英文以及本系商用英文除外)
(2)全英文授課專業課程(不含通識教育中心開設之全英語課程)
(3)本校推廣部開設之英文專業課程達4學分(大學部)以上且及格者作為補救課程。
註:本校推廣部開設英文專業課程,請自行確認是否專為英文畢業門檻所開設之「學分班」。
4、 本系大學部英文補救課程為4學分(含)以上,其學分數不計入本系128畢業學分內。
特別注意:英文授課的通識課程亦不併入通識學分內計算
5、 本系所開設全英文授課之專業課程包括學士班的「國際企業管理」、「國際行銷」以及碩士班「國際企業管理」、「國際行銷管理」為本系必修課程,不能作為本系英文補救課程之學分。
6、 10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之英文檢定成績限入學前二年達到者,始予採認通過本校英文畢業門檻。
未通過考試替代方案
本系學士班學生若未能於畢業前通過本系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則必須達成下列任一種英文能力檢定替代方案,始能畢業。
- 學生加修兩門(共 4 學分或以上)本校開授之英文課程(大一英文與本系商用英文除外)或全英文授課之專業課程(不含通識教育中心開設之全英語課程)且成績達 60 分(含)以上。(此兩門課程學分數不列入本系 128畢業學分內。)
- 參加過本校英語系國家姐妹校交換學生課程達一學期(含)以上。
- 通過校級之英文能力畢業門檻(相當 TOEIC550 分之英語測驗分數)且參加第二外語 (日、韓、德、法、西語)能力檢定測驗,日語(JLPT 測驗,達 N3 級)、韓語(TOPIKI 測驗,達 1 級)與德語、法語及西班牙語等歐語檢定達相當 CEFR 語言能力指標最低等級(即為通過一級)測驗,如附表。
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辦法
以「本校校內考試筆試」為英文能力畢業門檻類別之標準,如果您屬於:
107學年度入學之學生(含轉學生)且修習「大一英文」或「大一英文:語文與溝通」
104、105、106學年度入學之學生(含轉學生)
請至 「英文能力畢業門檻」英文檢定測驗管道 分別參考相關通過本系英文能力畢業門檻之規定。
體育畢業門檻
女生 | 男生 | |
體育常識測驗 | 須達60分以上 | |
體適能檢測標準 | 800公尺 332秒 (5分32秒) |
1600公尺 635秒 (10分35秒) |
體育畢業門檻之實施規定如下
一、體育常識測驗於大二下學期期中考後實施,其成績須達60分以上始為通過。
二、在學期間須於四年級上學期通過體適能檢測。體能檢測標準為女生800公尺跑走332秒(5分32秒)內完成,男生1600公尺跑走635秒(10分35秒)內完成。
三、未通過體能檢測者,須向體育室申請實施自我學習。
四、自我學習課程實施時程自申請日起至大四畢業考前截止。
五、完成自我學習課程者,可於任何時間內繳回自我學習感應卡。
六、欲提前畢業者,可提出佐證,並於畢業前三個月向體育室申請體適能檢測。
七、體能檢測及自我學習課程對照表如下附件一。
八、自我學習課程實施地點為田徑場。
九、自我學習課程每次實施不得少於2圈,至多5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