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11月28日系務會議通過
民國107年10月02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108年04月30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109年09月24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設置宗旨:
古典玫瑰園董事長黃騰輝系友為鼓勵本系學生藉由海外交換學習,建立「務實面對人生、用心實踐理想」之生活態度,特捐款成立「古典玫瑰園海外教育獎學金」。
本獎學金用於獎勵至中國大陸交換一學期或一學年之本系學生。
第二條 獎學金名額與額度:
本獎學金每位學生至多補助一萬元,每年總補助額度以五萬元為原則。
第三條 獎學金申請資格:
交換生必須在交換學校修讀至少三門科目(至少9學分),且必須全部及格,並且有成績分數。 (例如:若為P,即屬非成績分數。)。
第四條 申請時間與程序:
本獎學金於每年三月公告接受申請。申請學生須繳交(1)交換學生成績單、(2)交換學習心得報告(電子檔)、(3)2吋個人證件照(電子檔)。
第五條 獎學金核定與發放:
由本系獎學金審核小組選出獲獎學生,並提交「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古典玫瑰園慈善事業基金會」查照後,依本校獎學金發放程序辦理發放。
第六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