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碩士班學業成績優秀獎學金辦法
102 年1 月4 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鼓勵本系碩士班學生勤研學業,提高本系學術風氣,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獎學金每學期頒發一次,頒發對象為前一學期基礎必修及核心必修科目成績總平均達該班前四名者,每名獲頒五千元整;惟碩士班二年級之成績不列入本獎學金頒發範圍。
第三條 本獎學金所需金額由東海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發展基金支應。
第四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