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發展基金 –
學生英文檢定獎勵辦法
102年03月05日系務會議通過
102年06月06日系務會議通過
102年10月01日系務會議通過
104年07月08日系務會議通過
107年12月05日系務會議通過
109年03月18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設置宗旨:
東海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鼓勵本系學生於入學後參加英文檢定,特訂定學生英文檢定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獎學金來源:
本系學士班三、四年級學生以及碩士班學生皆可申請;且若於受獎後,於次一學年度達到下一等級獎勵標準,仍可申請。受測日期必須在申請日期前半年內。
第三條 獎勵標準與金額如下:
|
類別 |
獎勵$1,500 | 獎勵$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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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英檢測驗 |
中高級初試 |
中高級複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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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EIC |
700 |
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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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EFL (IBT) |
60 |
79 |
| IELTS |
6 |
6.5 |
第四條 碩士班學生參加上列英檢考試未達獎勵標準者,補助考試費用$800;但若報名費低於$800,則以報名費為限。
第五條 申請方式:
學生須提出成績單或合格證書正本,向系辦公室登記,經查核後通知領款。
第六條 獎勵經費來源:
設立「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發展基金-英文檢定獎勵基金」,接受各界捐款;並自本系發展基金提撥本校於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撥款至本系之境外生獎勵金$274,000,作為此英文檢定獎勵基金之期 初基金。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