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海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發展基金
-賴俊彥海外教育獎學金管理辦法
民國103年5月1日系務會議通過
民國105年3月3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112年1月4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112年6月6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本系為實施「教育國際化」,鼓勵本系學生參與本系之交換生計畫,赴南京大學、西班牙赫羅納大學地中海學院研習一學期或一學年,特設置本獎學金。
第二條 本獎學金係由本系系友賴俊彥先生捐贈成立,存入專屬帳戶;若額度用盡,則本辦法自動失效。
第三條
參加南京大學國際經濟貿易系交換之學生,依下列標準發放獎學金:
一、修讀3門可抵免本系開設之必修或選修課程,且每科皆及格者,補助2萬元。
二、修讀4門可抵免本系開設之必修或選修課程,且上述4門課程平均分數達70分者,補助2萬5千元。
三、修讀4門可抵免本系開設之必修或選修課程,且上述4門課程平均分數達78分者,補助3萬元。
參加西班牙赫羅納大學地中海學院交換之學生,依下列標準發放獎學金:
一、交換一學期者,須修讀至少三門科目,至少一門為專業課程,且總平均成績須達7.0。達上述條件者,補助3萬元。
二、交換一學年者,若第一學期達到前款之標準,補助3萬元;若第二學期亦達前款標準,再補助2萬元。
本獎學金得補助上述交換之學生因疫情而隔離之全額費用。
本獎學金得每年補助本系一位教師至上列學校(系)交流或探視交換學生,補助金額為2萬元。
第四條 參加交換之學生返校就讀後,於參加本系辦理的交換心得分享之後,自行檢附成績單向本系獎學金承辦人員申請,並依本校會計作業程序辦理。
第五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