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學年度「麗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
歡迎同學踴躍申請📣
- 申請資格:本系大二以上學生,但已獲頒本獎學金者,不得兼領本校其他獎學金。
- 申請資料:
1、申請單。
2、歷年成績單正本及名次證明書。
3、自述。
4、其他有利申請之相關資料。
5、歷年獎懲紀錄。
- 成績規定:前學年之學業成績班排名前 10% ,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在學期間無懲處紀錄、體育成績等第 B-(百分制 70 分)以上。身心障礙生學生體育成績等第 C-(百分制 60 分)以上。
- 請於114.12.3(三)下午5 點前將相關資料送至國貿系辦-玉芬助教彙整。
系上將推派一位學生送至管院彙整(請列印申請獎助學金資料表及相關佐證資料),院長決定人選後送至獎學金委員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