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10月16日系務會議通過
民國110年03月11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設置宗旨:
為鼓勵本系家境清寒且品學兼優學生安心就學,特設置本獎學金。
第二條 獎學金來源:
本清寒獎學金係由本系系友姜華鈞先生捐贈成立,存入專屬帳戶。
第三條 申請程序:
由申請者繳交申請表與相關文件(家庭清寒證明及學業成績證明等)至本系獎學金業務承辦人。
第四條 申請期間:
每學期辦理一次,由國貿系公告。
第五條 獎學金名額與額度:
本獎學金每學期以總補助額5萬元為上限,每位學生不得低於1萬元。
第六條 獎學金核定與發放
由本系清寒獎學金審核小組審核額度,並依本校獎學金發放程序辦理。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