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學生學術研究成果獎學金實施細則
102年 1月 4日 系務會議通過
104年 5月 18日 系務會議通過
115年 5月 14日 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依據東海大學學生學術成果獎學金辦法及管理學院學術研究成果獎學金實施細則辦理。
第二條 設置目的:
為鼓勵及提升本系學生專業科目成績或學術研究成果,特依「管理學院學術研究成果獎學金實施細則」第三條訂定本辦法。
第三條 給獎名額:
本系大學部四年級學生一至三名,研究所學生一至二名。
第四條 給獎辦法:
本系大四學生,就讀本系期間,獲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補助並順利結案,或撰寫論文發表於學術研討會或學術期刊者,均得提出申請。由系主任從中遴選獲獎人選,送系務會議備查。
本系碩士班學生則由指導教授視其研究成果推薦,並由系主任從中遴選獲獎人選,送系務會議備查。
第五條 給獎金額:
依管理學院分配至本系之金額,平均分配給全部獲獎人。
第六條 本實施細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