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海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發展基金
永續實習獎學金管理辦法
民國114年09月17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設置宗旨及緣由:
一、 宗旨:為鼓勵東海大學學生積極參與永續及碳管理實務之學習,並減輕參與學生的經濟負擔,特設立「永續實習獎學金」,以支持學生提升永續相關專業能力及跨領域就業力。
二、 緣由:本獎學金旨在培育本系學生成為具備永續發展與碳管理基礎知能的專業人才。透過課程學習與實務訓練,強化學生在永續領域的專業能力與應用素養,並鼓勵積極投入相關學習與實踐,以培養「跨領域整合力」與「關鍵就業力」。藉此協助學生成為產業亟需的綠領人才,提升職涯競爭力,並推動永續發展理念的深化與落實。
第二條 獎學金來源:
本獎學金係由系友捐款成立,並接受各界捐款。
第三條 獎勵對象:
一、 本系學士班及碩士班之學生。
二、 實習前已核定為本系碩士班先修課程之外系學生,但後續若未取得本系學籍則不予發放。
第四條 獎學金額度與發放:
一、 本系學生參加經濟部 iPAS《淨零碳規劃管理師》能力鑑定考試通過並獲取證照者,頒發補助獎勵金。
二、 本獎學金用以補助本系辦理之永續相關實習計畫,包含實習計畫之學生與指導老師,補助範圍含獎學金、(國內)交通費(包含大眾運輸或自用交通工具油資)、誤餐費(外地實習或外出盤查期間的餐飲補助)、保險費、印刷費、講師費、課程場地或線上平台費用、碳盤查軟體授權費與成果發表會費用。
實習案如獲政府單位或學校補助,應以此兩類補助款為優先使用。
三、 本獎學金可補助參加經濟部或教育部舉辦之永續相關之實習或教育訓練課程費用。
第五條 申請程序:
本獎學金之申請由本系系辦公室或實習指導老師主動通知前述參加實習學生申請,並依本校會計作業程序辦理。
第六條 獎學金核定:
此實習案相關費用之申請,由本系系主任與實習指導老師共同審核,決定補助金額。依據課程出席率、實習表現、團隊合作態度及學習成效評定;若申請人數超過預算上限,將依成績高低及參與積極度排序優先核發。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施行,修正時亦同。